微信盈利模式——WeSense模型狂想曲
时间:2013-8-4 编辑:邢台网络公司
Google亦由此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广告公司(而不是IT公司)。AdSense是根据CPC(Cost per click,按点击数计价)计价的,作为网站用户的我们每点击广告一次,广告主都要付一笔钱给Google,假设BMW付给Google 1美金,其中有6毛8会被分给网页的主人(发布商),Google会吞下剩下的3毛2。
在此理论基础上发展的AdMob也被Google收购,移动端的广告市场也被Google揽下一大部分。
那么设想一下,如果把AdSense的位置换成微信,那会怎样?
一个个公共账号或第三方微信应用不就等同于桌面互联网中的一个个网站了吗?
公共账号预留广告位给微信,微信吸引广告主然后通过精准营销技术在公共账号的广告位中展示最适合用户的广告。至此,史上第二成功的商业模式诞生了,姑且把它命名为WeSense吧(颇有山寨味道,狐狸君一向不擅长取名)。
时机已经成熟
好吧,微信有点畏葸不前了。虽然在狐狸君看来时机已经成熟——微信已日趋成熟的生态圈,其实已经是互联网这个浩瀚宇宙中的另一个小宇宙了。
首先,超过3亿的受众保证了媒体平台的阅读量。这是最最基本的,也是微信现在的核心优势。据传目前公共账号也有上亿,若只关注那些比较热门的自媒体,最少也有几万受众。假定点击率恒定,巨大的用户数能保证广告的点击量。而微信强社交关系的属性亦保证了用户的粘性。
其次,微信已经拥有足够多的内容创造者。5.0版本打算折叠自媒体这一事件便足以证明。当然你会争论说多不代表好,但首先要有内容,才能成为吸引用户的媒体,才能成为广告的发布商。若3亿受众由始至终只是把微信当作是社交工具,而不当作是获取信息的媒体平台,失去了媒体的本质,亦不用再提什么广告网络了。
此外,自媒体大多有商业化的动机。不断有自媒体代表在不同渠道发声,道出自媒体商业化道路的无奈。自媒体过于分散,相对微信而言议价能力较弱,很难和广告主一一谈妥。微信可以充分利用长尾法则,把分散的广告位资源利用起来。如果WeSense采用与AdSense类似的分成模式,将广告收入的68%分予发布商,自媒体便有动机去创造更优质的内容,WeSense亦对潜在的优质发布商提供了更大动因去开设公共账号。
第三,广告主资源积累已久。腾讯作为中国四大门户之一,人气极旺,大多客户都在腾讯各个渠道投放广告,腾讯亦与不少广告主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广告主资源优势使WeSense无须从零开始。站在巨人的肩膀上,WeSense可以在短时间内不费吹灰之力获取首批广告客户。
第四,技术与人才的储备也是成功的前提。腾讯内部团队打造的腾讯聚赢平台为技术搭建了基础。(腾讯聚赢于2011年10月上线,是腾讯旗下的移动应用广告平台,一方面为腾讯旗下的移动应用提供推广和内臵广告服务,一方面也会接入第三方应用和广告主。)
自媒体自我优化的过程需要一段时间,WeSense亦可在这段时间内从各大广告联盟(百度、阿里妈妈、AdSense等)挖到合适的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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