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行业应该期待怎样的监管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5-6-8
毫无疑问,今年是P2P网贷平台爆炸性增长的一年,各大业内均认为是P2P网贷行业发展的一种利好年。同时也是被称作P2P网贷平台的监管年,对于银监会的态度,各方观点大抵一致,同时也给行业释放了一个积极的讯号,监管层内部上报的有关网络借贷业务监管规定的草案稿日前已初步成型,P2P网贷监管细则将于6月底或7月初出台。
那么,P2P网贷行业期待的是一种怎样的监管?下面兴投贷业内人士总结出了两大点,供大家参考。
一、建议实行备案制管理
1.监管条例的制定要符合互联网金融的行业特色。
2.平台必须建立完整的风控体系,具备健全的风控团队、风控流程和风控模型。
3.明确行业准入标准,标准不宜过高,也不宜太低。
4.IT网络系统安全是重中之重,要构建完整的硬件设施,多点、多层次备份IT保障措施。
5.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平台不能做担保,一定要去担保化,不建议以监管传统金融的方法来设定平台的杠杆比例。
6.允许互联网金融机构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7.实行备案制管理。
8.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网贷平台合作,积极开展资金结算及托管业务;第九,严惩包括网贷诈骗在内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可实施分类监管方式
目前,国内外互联网融资发展迅速,未来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制定将会包括“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防范金融业务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加强协调监管”四方面的内容,促进互联网金融的稳步发展。
1、设立准入门槛。应从股东、管理层资质等方面对平台准入门槛提出要求,不仅应对管理层提出从业资质要求,也需要对股东提出从业资质要求,防止股东方由于不了解金融的客观运行规律,对管理层提出不切实际的经营目标要求,造成风险的快速积聚,影响投资者利益与平台的可持续发展。
2、加强信息披露。平台应兼顾信息透明和隐私保护,对于平台经营信息应做到定期披露,并承诺如实宣传;对于借款人信息应进行分级分层管理,对于注册和非注册用户,投资与非投资用户展示不同程度的信息,保护借款人隐私权。
3、实施分类监管。对于不同业务模式的平台应采用不同的监管标准。对于采用风险备用金方式的平台,可在一定程度上借鉴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确定平台最大撮合规模;对于与第三方担保机构合作的平台,应综合考虑第三方担保机构的最大担保能力和平台运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