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商务厅出台《关于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快递与电商协同发展的政策环境、对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打造末端配送网络、农村电商发展、信息数据对接信息共享、电商产业园区、部门合作联动机制等11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全省快递电商协同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保障。
《意见》提出,一是优化协同发展政策环境,积极争取省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套政策支持,在快递节点城市和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重合地区建立协同发展示范基地。二是大力发展对俄跨境电子商务快递业务,建立电子商务快件绿色通道。三是打造电商快递末端配送网络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快递企业与连锁超市、大专院校、社区服务组织共同打造末端配送网络。四是提高农村快递配送能力,加强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的联动衔接,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五是推动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信息共享推进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对接机制建设,推动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建立统一的信息交换机制。六是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快递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诚信度,增强消费者信心。七是鼓励快递企业构建与电子商务配套的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在省电子商务专业产业园建设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八是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支持快递、电子商务企业构建合作发展平台,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联盟合作关系,实现合作共赢。九是深化安全领域合作,促进快递、电子商务企业应急预案对接,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十是提升快递服务电子商务科技应用水平,鼓励快递、电子商务企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管理效率。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完善信息化运营平台。十一是建立长效联动机制,黑龙江局与省商务厅建立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政策解决问题。
黑龙江局表示,将与省商务厅共同督查《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支持全省快递电商协同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同时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继续全力推动省快递业发展利好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