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跨境电商新政 部分条款暂缓执行

时间:2016-5-24  编辑:邢台网络公司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李忠榜5月23日确认,跨境电商新政近日做了一些微调,尤其是检验检疫按照一般贸易出具通关单放行的规则做了调整,暂缓执行,设置了延迟一年的过渡期。

  在5月23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的“经济每月谈”上,记者从李忠榜处获得上述确认。此前多个消息渠道显示,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海关及商检接到“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商品核验通关单政策暂缓一年”的上级通知。

  根据这一“内部通知”,从新政开始执行后的一年内,包括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天津、福州、平潭等在内的10座跨境电商试点城市,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商品将按照新税制征税,但商品“一线”进区时免于核验通关单。

  李忠榜表示,跨境电子商务新政出台这一个月来一直伴随着争议。“这几天大家看到媒体上的报道,新政也做了一些微调,尤其是检验检疫按照一般贸易出具通关单放行的规则做了调整,暂缓执行,设置了延迟一年的过渡期。

  李忠榜称,跨境电子商务新政针对的主要是进口的保税模式,更多针对的是一些前置的商品。根据中国进口商品的结构,受到冲击最大的是有前置审批的老三样,食品、化妆品、保健品。

  他认为,政府在出台这样一个政策、治理这样一个市场的时候,应注意跟市场主体建立一种新型的合作互动的关系。

  他表示,大家感觉这次新政出台比较突然,政策的出台缺少预见性。发展趋势是对的,初衷也是对的,这时采取这个政策的阶段、发力的时间点就尤其重要,这是一个合理性的问题。

  “如果一件政策出台让市场各方感到突兀,我们作为监管者要去检讨,这样的政策是不是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也就是科学性,是不是体现了我们政府出台这个政策的初衷,是不是有有效性,是不是符合这样的发展规律。”


<<1>>
回顶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