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QQ”,你会想到腾讯的企鹅,还是奇瑞的汽车?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3-7-19
奇瑞借QQ名气搭便车?
腾讯与奇瑞的商标争夺战由来已久。早在2003年,奇瑞公司"QQ"车面世时,腾讯就曾向奇瑞提出过商标侵权争议,但当时正忙于上市并没有公开起诉;2005年年末,双方为争QQ商标打官司的消息又见诸媒体,不过此官司没再见到下文;2008年,腾讯公司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并获准注册。奇瑞公司于次年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争议商标。
那么,是奇瑞借QQ名气搭便车?在两个QQ的战争中,究竟是奇瑞借着"QQ"的名气上位,还是腾讯抢注奇瑞的汽车商标。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收《中国之声》的采访时,没有正面给出答案;但对于"搭便车"的做法,他显然不赞同。
他认为,在申请注册商标的过程当中,要恪守创新和诚信两条最基本的原则,比如说看到一个品牌火起来了,赶紧的一看火起来的品牌还没有注册,抢先注册应当说我们的商标法也不保护这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商标抢注行为。
“如果一个商标人家一直在使用,并且家喻户晓了,而且和你所生产的产品属于同样一个产业领域,我认为企业就不应当再去申请了,如果去申请了,商标主管部门也有权利予以撤销。”
QQ到底属于谁?
显然,腾讯和奇瑞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同一个产业。不过,目前的疑问还是围绕在这两点:一是腾讯QQ在奇瑞注册商标时,已经是驰名商标了。那么,奇瑞能不能再去申请,虽然不属于同一个产业?二是既然奇瑞后来已经注册了汽车QQ商标,为何商标委又通过腾讯第二次注册,尽管后来给予撤销?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专家唐广良在接受《北京日报》的采访时表示,这几年,中国的商标保护越来越成熟,侵权不侵权并不仅仅以两个标志相似为依据,关键是要看消费者会不会混淆。如果不混淆,那两个或多个商家使用,还能扩大商标的影响力,这对商标的使用者来说都是有好处的。
“比如说‘QQ’这个商标,如果出现‘消费者买奇瑞的QQ汽车是因为以为这个汽车是腾讯公司生产的’,或者说‘消费者使用QQ这个聊天工具是因为喜欢奇瑞QQ的汽车’,这才能说混淆。”
如果没有出现上述情况,那双方完全没必要去争抢。因为就商标来说,不是哪个商家说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而就算是自己的,也不能看见一个就打死一个,只要商标没有被恶意丑化,或者企业没有因此被抢占市场,那说不定还会有促进作用,双方完全可以和平共处、利益均沾。
在唐广良看来,从理性的市场来看,腾讯和奇瑞没有冲突,聊天工具基本是年轻人的市场,而QQ汽车也广受年轻人喜爱,双方完全可以联合起来,相互运作,共享市场,实现共赢,完全没有必要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争抢商标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