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暂行办法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5-2-2
近日,浙江省金融办等多部门联合出台《浙江省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暂行办法》,明确互联网金融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走新型专业化金融服务模式之路,并力争将浙江打造成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
《办法》指出,互联网金融有效推进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模式创新,为小微企业和居民个人提供了体验式、便利化服务,浙江将通过发挥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全力营造扶优限劣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生态环境。
对于公众关心的安全问题,《办法》强调,互联网金融要坚持风险底线思维,走合规经营之路;坚持信息披露公开透明,走阳光化发展之路。
《办法》强调互联网金融应严守法律底线,并对第三方支付机构、P2P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金融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分别提出了明确应遵守的主要规则,并强调互联网金融应有效保障信息科技安全。
根据《办法》,浙江省级相关部门、中央在浙金融管理部门将参与建立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跟踪分析全省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推动建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
《办法》还支持筹建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并以此为基础,推进行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大数据行业信用体系;建立第三方监测评价机制,建立行业“黑名单制”;探索建立同业互助保障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