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米兼职“实地认证”标签存疑 相信“担保”反被骗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6-8-10


  专家指出,斗米兼职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对于不法分子发布的虚假兼职招聘信息,很难让其履行法定的赔偿义务;但如果该职位经过平台审核,且平台承诺提供担保,那么在用户出现被骗事件后,平台应当履行承诺,先行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罗聪冉

  本想在暑期做份兼职挣点钱,没想到薪资没到手,反而被商家骗了钱……

  近日,多名大学生用户反映,在斗米兼职网站上看到一条“影评专员”的暑期兼职信息,因其显示有“斗米担保”的标识,便放心地报名该兼职,结果每个人被商家以各种名目累计骗走一千元左右。

  据了解,斗米兼职是58赶集倾力打造的兼职招聘平台,2015年11月正式从58赶集分拆独立;作为重要战略布局,该平台获得58赶集强势流量资源支持。

  “致力于解决求职者与用人者之间的信任痛点”“保证兼职人员顺利拿到薪资”“平台入驻商户和求职人员都将进行实名认证”……斗米CEO赵世勇曾对媒体介绍平台的模式。

  那么,如此“保障”,为何用户还是遭遇了骗局?

  相信“担保”反被骗

  “看到‘放心兼职’‘斗米担保’几个大字,我才在‘影评专员’的兼职招聘报名的。”8月4日,来自广东的大二学生刘琪(化名)向法治周末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报名成功后,根据斗米客服提供的商家QQ号,刘琪加了“兼职指定客服欣欣”为好友。该客服以“网络兼职需在‘IS’上进行统一培训、领取任务”为由,指示刘琪下载“IS语音”APP,加一位IS号主播为好友。

  刘琪进入IS频道讲解入职的房间,听着主播读岗位培训的内容,填写她发送的表格,内容为应聘人的手机号、姓名、工作岗位、支付方式、身份证正反面等信息。以为交完表格就能开始工作的刘琪,没料到,接下来各种名目的费用使得她的银行卡余额被“榨干”。

  “主播先后以入职会员费299元、试用费500元为由,让我把钱转给一位名为‘邢金光’的招商银行户主;完成这一环节后,又让我加一个负责考核的老师,这位老师又以商家认证、建档费为由,让我向‘张金平’的支付宝转88元;还发了很多链接,需要扫二维码下载这些软件、进行注册登录后截图给她,说是新人必做任务。”刘琪介绍。

  “什么时候能退钱?什么时候能开始工作?”每换一位联系人,刘琪都会这样问道。而对方煞有介事地解释,这是职员上岗之前必走的流程,做完任务会全额退款。

  就在刘琪的耐心快被消磨殆尽时,对方称只要再完成最后一个任务,就可以办理退款和开始工作,随即刘琪收到一条链接,打开一看是为通话软件充值100元话费的活动。尽管刘琪当时已经心存疑虑,但是考虑到如中途放弃,前期投入的资金可能因为自己“违约”打了水漂,便依照对方的要求,进行了充值。

  然而,对方所说的“退款”承诺并没有如约兑现。对方称让她加财务部负责人的QQ办理退款事宜,结果多次添加好友却一直未获通过,而之前的其他联系人也都已将她“拉黑”。

  这时,刘琪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她慌忙联系斗米兼职官网客服,斗米客服在收到其提交的收费截图证据后表示:正在向公司进行反馈。

  刘琪的遭遇并非个例。法治周末记者在21CN聚投诉、新浪微博上看到还有多位用户投诉,被骗经历与刘琪所遭遇的情况差别不大。21CN聚投诉平台显示,已有7名用户进行了投诉维权,来自福建的曾先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不只这些人,当时我在的IS频道的房间里就有50多名用户,并且不断有新的兼职用户在进入”。

  “真凶”为冒牌人员

  法治周末记者按照斗米客服之前提供给刘琪和曾先生的手机号联系该商家,发现该手机号码显示为辽宁沈阳,不过拨打过去一直处于无法接听的状态,该手机号码关联的QQ号也无法搜索到。

  多名被骗用户提供的截图显示,虽然发布该招聘的商家地址显示多样,有佛山、福州、保定等多个城市,时薪也30元、40元不等,但公司名称统一为:沈阳东鹏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公司)。

  那么,这家东鹏公司是如何通过斗米平台的审核,成为斗米的“担保”商家的呢?

  8月6日,斗米兼职品牌公关总监庄航行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获得“斗米担保”的门槛是:与斗米公司签过合同、交过保证金;东鹏公司业务代表宋某于7月底向平台业务人员提供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照片、个人工作名片、身份证后,双方签订合同,宋某向平台交付5000元保证金,因此,成为“斗米担保”的商家。

  “公司有22个 线下城市服务团队,对于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商家,公司业务人员会进行实地认证;上述案例,即东鹏公司业务代表与沈阳服务团队的业务人员签订过合同。”庄航行 补充道,在收到用户投诉后,平台已及时下线该公司的招聘信息,公司正在调查该招聘是东鹏公司实施诈骗,还是宋某以公司名义进行诈骗。

  法 治周末记者联系到东鹏公司,该公司人事负责人听闻此事后,非常惊讶,他对记者表示,公司根本没有发布过“影评专员”的暑期兼职信息,也未与斗米兼职公司签 过合作合同,也没有姓宋的工作人员;对于擅自冒用公司信息、对公司名誉权构成侵害的不法分子,公司将进行追责,并希望斗米兼职公司能给个“说法”。

  带着东鹏公司人事负责人的答复,记者又联系到庄航行。“经过查实,宋某并非东鹏公司的业务代表,本案属于个人诈骗案,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庄航行回答。

  “实地认证”存疑

  斗米兼职官网显示,“所有职位,实地认证,一旦发现虚假职位,收取其他费用,斗米全额赔付”。

  庄航行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平台对商家的审核,会从国家工商信息系统查询公司资质的真实性,经营范围和所签署的合同范围是否匹配,做基本的信息审核;其次,平台上有58赶集的商户数据,如果商家已在“黑名单”上,平台也会将其屏蔽;对于和平台签订合同的公司,平台的业务人员会进行实地拜访,了解公司情况。

  而东鹏公司人事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没见过有以斗米兼职工作人员身份的人过来,公司也不会接受陌生人拜访”。

  “平 台声称‘所有职位实地认证’,‘实地认证’通常是指到公司现场确认,若平台真正落实到位,来到东鹏公司实地考察,那么,遭遇假冒工作人员的状况或可避 免。”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谢永江指出,若平台没有做到“实地”认证,则涉嫌虚假宣传,或需为此负法律责任。

  谢永江进一步表示,按照平台在其网站首页的声明,当用户因虚假职位信息被骗遭受损失时,平台应承担担保责任,赔偿用户损失。

  “根 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平台核实了商家的营业执照就可认为是完成了法定的核实义务,但若平台在法律规定的要求之外,另行向用户给出了附加的承诺,则应履行承 诺,如果没有真正的实地认证,则涉及到对用户违约。”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延来表示,如调查发现,平台并没有做到实地认证,则可能要面临虚假宣传的法 律责任。

  同时,张延来表示,案件中由于犯罪嫌疑人发布的职位是经过斗米兼职平台审核并提供担保,平台承诺对担保的职位提供先行赔付的服务,所以,平台应当履行承诺,先行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

  8月9日,庄航行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事件发生后,平台已启动赔付机制,目前投诉提交证据的受骗兼职用户均已获得赔偿。

  随后,记者从刘琪和曾先生处得到反馈,两人确已收到斗米兼职平台的全额赔付。

  加强“反欺诈”教育

  谢永江认为,从该案例中可以看出,若只是核对公司的营业执照信息,并不能防止他人冒充公司工作人员发布信息的行为;而“黑名单”数据库,也只是一种排除失信者的方法,不能确保黑名单之外的公司信息的准确性。

  由 于在类似的兼职诈骗案件中,诈骗者往往将自己伪装成看似合法的身份,并利用第三方平台的运营机制博取用户信任后实施诈骗,为此张延来建议,从进一步保障用 户权益的角度看,平台可采用一些司法判例中被引用的实名认证方法,例如,通过小额支付验证公司对公账号等,可以更有效地查验平台商家身份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

  鉴于网上诈骗者匿名化的身份难以查证、受害人取证难、维权时间长、维权成本高等原因,多数受害人受骗后只能选择吃“哑巴亏”、放弃诉讼维权。

  “正是因为兼职市场存在诈骗手段、扣押金、求职者薪资追不回等痛点,平台才会采取担保和先行赔付等措施,致力于保障求职者的利益。”庄航行坦陈,兼职行业有40%左右是学生用户,而其因社会经验不足、警惕性不强,从而难以识破骗局。

  其实,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对此,北京同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郭香龙建议,为了减少诈骗行为的发生,平台可以在网站首页予以提示,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在招工过程中,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名目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押金、培训费等,均属于违法。

  “平台在赔付页面已明确提示,商家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会员费等额外费用,求职者可及时在现场联系斗米兼职客服进行反馈,根据客服要求提供证据,平台会对举报成功者奖励50元奖金。”庄航行表示,下一步平台将会在求职者收到报名短信或录用通知时,再追加一条提示风险信息,告知求职者兼职全程不要给任何人支付钱款,在每一个环节加强对用户的“反欺诈”教育。

  张延来表示,诈骗通常都要求用户先交纳费用或者提供一些敏感信息(银行账户等),用户应当有防范意识,尤其是意识到存在问题时,不要因为担心之前的损失而进一步落入陷阱中,应当第一时间保留好证据,向平台投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作者天宇科技 - 斗米兼职“实地认证”标签存疑 相信“担保”反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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